晋安区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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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代理哪家好?

作者:福建庆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11 08:44:08

关于照片是否拥有著作权的问题

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吸引人的景象,人们总喜欢用手中的拍照设备将其记录下来。那么这些照片是否拥有著作权呢?答案是有的。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著作权法》规定了三种情况:(1)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3)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照片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1)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作者为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汇编权、放映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教材福州版权登记是按照文字作品分类进行缴费登记,官方是根据作品字数划分的收费标准。一般涉及到教材编写的人员数量比较多,国家在在教材版权归属方面也单独设定了相关规定。下文就教材版权归属和教材版权登记两方面进行了整理。

●教材版权归属的原则教材版权归属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人个人独立创作,则著作权归创作者个人所有;另一种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依法享有该教材作品的著作权。

教材作品的编写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且由于教材内容具有外在制约性以及规范性的特点,教材作品尤其是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如果没有一个机构统筹协调,审查把关,单靠个人的力量,很难编写出高质量的教材。因此,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特别在基础教育教材中,教材作品依法被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著作权归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

●教材版权登记所需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教材版权登记流程: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接收材料—通知申请人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制作发放登记证书—网站公告。

版权也称著作权,著作权是专利权的一种,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很重视,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进行保护,只要版权注册登记成功,国家就会依法保护,而且这种保护就跟专利权一样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如果超过了相关期限的话,那么版权就不再有法律效力了。今天,我们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下版权保护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版权版权亦称“著作权”。符号:?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根据规定,作者享受下列权利:(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2)保护作品的完整性;(3)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4)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损失;(5)通过合法途径,以出版、复制、播放、表演、展览、摄制片、翻译或改编等形式使用作品;(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二、版权保护期限版权即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著作权保护期是著作权制度的重要内容。

三、版权保护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5、出版者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6、表演者对其表演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表演者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权、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权、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7、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8、广播电台、电视台禁止未经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图片版权应该如何正确合理使用?

福州版权登记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权利人作品。闹得沸沸扬扬的视觉中国“黑洞”图片,再一次让世人将目光聚焦在图片版权问题上,而对于图片版权应该如何正确合理使用呢?

一、图片版权如何正确合理使用?1、尽量用无版权图片,尤其是经典的油画作品,均出自大家之手,经过时间的考验,是不二的选择;

2、获取合法权利来源,包括购买付费图库、获得作者授权,获得授权之后,可以根据授权内容合法使用;

3、注意如何合理使用,根据法律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4、使用的图片必须与文章具有关联性,且是为了“评论”“说明”问题而引用,如果是作为封面插图,依然会构成侵权。

二、因图片使用而收到律师函,有哪些抗辩思路?1、使用的作品是否获得了授权2、是否是同一张作品3、是否构成合理使用4、是否获得了真实、合法的授权5、是否有更早的他人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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